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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途退保 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损失——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3.15系列以案说险

2025/03/10 09:44
责任编辑:刘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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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简介

2017年,李先生在朋友的推荐下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,保单交费7年后,李先生因工作调动,加上孩子上大学,经济非常紧张,李先生迫不得已想到退保,经查询,得知退保损失有一半多,李先生既心疼又气愤。

中途退保为什么会有损失?

根据我国《保险法》的规定,投保人解除合同的,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,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。

所谓保单现金价值,是指精算得出的保单在指定时刻具有的价值,前期需要扣除的费用较多,因此越早退保,现金价值就越低,退保的损失就越大。

从保险公司经营的角度来看,保险公司将保费投向一些长期项目,这些项目回报率相对较高,有了这些收入,保险公司才能给消费者提供风险。

中途退保面临的潜在风险

为了避免退保带来的损失,投保人在投保前应慎重考虑保险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,并依据自身的经济能力合规规划保险消费,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。

一旦迫不得已中途退保,还会面临以下潜在风险:

经济损失:犹豫期后退保会导致投保人直接的经济损失,尤其是对于长期保险产品,前几年的现金价值较低,因此退保越早,损失可能就越大。

保障缺失:退保意味着将失去保险提供的保障,如果在此期间发生意外或疾病,保险公司不会提供任何赔付。

再次投保成本增加:随着年龄增长或健康状况发生变化,重新购买保险,可能会面临更高的保费或更少的保险产品选择,且可能因为健康问题而被拒保或加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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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 03/10 09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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