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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朋友圈“购物维权手册

2016-03-15 13:58:48
责任编辑:洛克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不适应朋友圈交易行为

问:微信朋友圈产品的质量和来历,买家无从辨别,如果出现问题,能通过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来维权吗?

答:微信“朋友圈”与淘宝等网店卖东西不同,它的经营者大部分为个人经营,且不具备经营的相关执照和证件,不属于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的经营者;微信朋友圈也并非 “第三方交易平台”,所谓第三方平台,指的应当是搭建一个购物平台,专门用于交易。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是不能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来维权的。

问:如果在微信平台买到假货、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,应该通过什么渠道来维权?

答:微信朋友圈的商品交易,在法律上属于“偶发的民事交易行为”,它可能基于朋友关系、信任关系、情谊关系等产生,一般是发生在个人之间的偶发交易,这种交易由一般的民事法律来规范,如果遇到假货、遇到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,可以依据《民法通则》、《合同法》等相关法律来维权。比如购买到不符合质量的产品,可以依据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一十一条:“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。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,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、更换、重作、退货、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。”来要求出售人承担相应责任。

微信朋友圈交易存在哪些风险?

问:由于买卖双方没有构成契约关系的买卖合同,微信朋友圈交易会有哪些方面的风险让消费者难以维权?

答:微信朋友圈交易存在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出售方身份不明,有纠纷时往往无法核实交易方的真实资料;二是买卖双方之间没有“第三方交易平台”,因此没有第三方为双方之间的买卖行为进行中间的协调、监督;三是由于出售方不是规范销售者,对于交易产品的售后服务没有保障。

问:微信交易需要将钱打在卖家账户上,如果卖家收钱交货后消失,那么为避免消费者买到假货难以赔偿,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?

答:我的建议是在微信朋友圈交易时,一是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;二是要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,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;三是要保留银行、支付宝等汇款、支付凭据,一般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要相符。做到以上三点,卖家一般不敢只收钱不发货或者出售假货,即使出现也可以依据这些证据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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